单位定期存款

【产品简介】

单位定期存款是一种事先约定支取日的存款,即本行与存款人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方可支取的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实行账户管理,不得通兑。

【产品特点】

1、期限长、利率高:适用于较长时期不用的节余款项的存储。

2、支取方便:可以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

【产品收益】

1、存款利率按开户日相应存期的挂牌利率计付利息。

2、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逾期支取或虽办理自动转存但未满转存期限办理支取的,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办理指南】

1、开户:到我行办理开户,需持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代办,代办人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授权委托。

2、客户在我行办理单位定期存款业务可事先在我行开立单位存款活期账户,从活期存款账户中将资金转入,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存入时需预留单位印鉴,自动转存的必须与客户事先签订自动转存协议书。“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单位定期存款存单”只能因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开立和使用。贷款人因清偿借款而提前支取时,应同时提交《质押合同》、提前支取的证明材料或有关协议。

3、开户证实书或存单遗失,必须出具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办理挂失。

4、单位定期存款,不得支取现金。

5、单位定期存款可以约定自动转存。自动转存后利率按转存当日挂牌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6、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仅限于一次。部分提前支取的,剩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可按原存期、利率、账号开具新的证实书,如未支取部分小于定期存款起存金额的,应办理销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