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文明委下发
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创建表彰文件,我行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行继2012年后再次获评该荣誉。
创建三年来,我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创建“省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把日常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经营的全过程,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务实进取,有力推进了企业的科学稳健发展。同时,也为吴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奖牌)